记者拍照的肖像权:保护与平衡
在我国,新闻报道与舆论监督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作为新闻从业者,尤其是记者,拍照、录像等报道手段是其获取信息、传递真实情况的重要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记者拍照行为往往涉及他人民事权益,尤其是肖像权问题。随着媒体竞争加剧,记者拍照现象日益增多,有关记者拍照的肖像权纠纷也逐渐显现。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保护与平衡的建议。
我国肖像权法律规定的现状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八十五条规定:“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或者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肖像权,为我国肖像权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民法典》百八十六条规定:“肖像权受到侵犯的,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拍照行为涉及的肖像权问题
1.采访报道中的肖像权问题
在新闻报道过程中,记者进行拍照、录像等行为属于采访报道范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记者在采访报道中使用他人肖像,应经权利人同意,并保障其肖像权不受侵犯。如果记者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将构成侵权行为。
2.新闻报道中的公众人物肖像权问题
公众人物由于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其肖像权更容易受到侵犯。在新闻报道中,如果记者未征得公众人物同意,擅照、录像等,将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3.非营利性新闻报道中的肖像权问题
记者拍照的肖像权:保护与平衡 图1
在一些非营利性新闻报道中,如公益活动、社会教育等,记者使用他人肖像时,应尽可能征得权利人同意,并在使用时注明来源,避免侵犯他人肖像权。
保护与平衡的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肖像权保护范围
我国应进一步完善肖像权法律法规,明确保护肖像权的范围和限制,为记者拍照行为提供明确的指引。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应依法追究侵权责任,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记者职业道德与新闻职业规范
记者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循职业道德和新闻职业规范,尊重他人权利,避免侵犯他人肖像权。在采访报道过程中,记者应充分尊重被采访者的意愿,征得同意后进行拍照、录像等行为。
3.加强新闻教育与培训
新闻从业者应加强新闻职业道德教育与培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树立正确的新闻观念。在实际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他人民事权益。
记者拍照行为涉及他人民事权益,尤其是肖像权问题。在新闻报道过程中,记者应遵循法律规定,尊重他人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国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与培训,实现保护与平衡的目标。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