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后是否有肖像权|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法律边界

作者:笙歌君独幽 |

随着社会对个人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关于“死亡后是否享有肖像权”的问题引发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讨论。从法律角度出发,系统阐述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主体认定标准以及权利行使边界,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理论参考。

肖像权是自然人对其形象的专有支配权,属于人身权利的一种。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这是否意味着其肖像权也随之消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具有特殊性:一方面,死者不再享有完整的民事权利能力;基于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需要,法律对死者的部分人格利益予以延续保护。这种特殊的法律规定为死者肖像权的存续提供了法律依据。

就权利主体而言,死者近亲属通常被视为肖像权的权利继受人。不过,这也存在争议:近亲属范围是否包括 deceased的所有近亲?顺位如何确定?在沈舒桐的研究中,她提出着名人物死后的人格利益利用可以分为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两类,这为死者近亲属主张权利提供了重要依据。实践中往往需要综合考虑死者生前意愿、家庭关系以及社会影响等多重因素。

关于权利的行使边界,《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这一规定也为死者肖像权的保护划定了法律红线。具体到实践中,需要平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护死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言论自由;三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文化传承需要。

死亡后是否有肖像权|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法律边界 图1

死亡后是否有肖像权|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法律边界 图1

以钱钟书信拍卖案为例,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原告方关于肖像权的部分主张。这表明司法实践中对死者肖像权的保护既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又充分考虑个案具体情况。该案件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重要的裁判指引:在认定是否侵害死者肖像权时,需要综合考察使用行为的目的、方式以及对死者近亲属的具体影响等因素。

值得强调的是,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死者形象的网络化传播更加普遍复杂,传统的肖像权保护规则面临新的挑战。在数据存储、网络传播等新型场景下,如何平衡死者近亲属与社会公众的利益需要进一步探索。薛甜在研究中提出,未来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司法解释或修订相关法律条款来应对这一现实需求。

死亡后是否有肖像权|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法律边界 图2

死亡后是否有肖像权|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法律边界 图2

死亡后肖像权的存在和发展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在尊重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应当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安排,既保护死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文化传承。期待未来能够在法律制度和社会实践层面形成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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