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记忆:肖像权的保护与传承
童年,是我们一生中最为宝贵的时光,那段时间里,我们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而這些回憶,往往會陪伴著我們一生。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探讨的是肖像权的保护与传承,這是一個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的话题。
肖像权的保護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三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
保護自然人的人格权,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肖像权方面,我国法律对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均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肖像权的傳承
肖像权不仅是一种人格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在我国,肖像权的传承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权的转让,二是自然人对其肖像权的许可。
自然人对其肖像权的转让,需要经过本人的同意。在转让过程中,轉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的转让协议,明确转让的内容、方式和价格等事项。转让协议应当经轉让人和受让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童年的记忆:肖像权的保护与传承 图1
自然人对其肖像权的许可,可以不经本人的同意。许可人应当向被许可人支付许可费,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被许可人的肖像。许可协议应当经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肖像权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承载着我们的童年记忆和人生经历。在我国,肖像权的保护与传承是一个涉及人格权与财产权的重要问题。我们需要在尊重自然人肖像权的保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个人的童年记忆得到充分的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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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