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伊琍肖像权二审:明星肖像权争议再起
马伊琍肖像权二审是指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关于马伊琍肖像权纠纷的第二轮审理。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的权利。
马伊琍肖像权二审的起因是,某网站在不经马伊琍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她的肖像,这构成了对马伊琍肖像权的侵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马伊琍将该网站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在轮审理中,法院支持了马伊琍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马伊琍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告并未立即履行判决义务,故马伊琍申请了二审。
马伊琍肖像权二审:明星肖像权争议再起 图2
二审的主要争议焦点是:被告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应承担何种责任?马伊琍的肖像权是否受到实际损害?被告赔偿数额是否适当?
在二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提供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在未经马伊琍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肖像,侵犯了马伊涅的肖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肖像权的规定,马伊涅有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马伊涅一定的经济损失。法院强调,在今后的审判中,将更加注重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加大对侵犯肖像权的打击力度。
马伊琍肖像权二审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肖像权保护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体现了我国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以及法律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马伊琍肖像权二审:明星肖像权争议再起图1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媒体的发展,明星肖像权的保护日益受到关注。在众多明星中,马伊琍因其出色的演技和高颜值备受观众喜爱,关于她的肖像权问题也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围绕马伊琍肖像权二审案件,分析明星肖像权的法律保护及其争议问题。
肖像权的法律定义及保护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他人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利益的重要体现,具有高度的人格价值。
在法律实践中,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百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他人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等。
马伊琍肖像权案情简介
2014年,一家名为“明星范”的网站 operators 在没有征得马伊琍同意的情况下,在其网站及社交媒体上使用了马伊LL的肖像,并用于商业目的。马伊伊利随后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肖像权争议问题分析
1.马伊伊利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我国《民法典》百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在本案中,马伊伊利作为自然人,其肖像权应受到法律保护。而马伊伊利所提交的证据显示,被告“明星范”网站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了她的肖像,并用于商业目的。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马伊伊利肖像权的侵犯。
2.马伊伊利肖像权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被告“明星范”网站未经允许使用马伊伊利肖像,且用于商业目的,构成过错。马伊伊利有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3.马伊伊利肖像权争议的解决
在本案中,马伊伊利与被告“明星范”网站之间就肖像权问题产生了争议。为了解决争议,法院采取了诉讼方式,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肖像权争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
马伊伊利肖像权二审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明星肖像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互联网时代,肖像权的保护尤为重要,法律应当加强对肖像权的保护力度,防止他人非法使用明星肖像进行商业目的。解决肖像权争议的方式也可以多样化,如协商、调解、仲裁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肖像权,维护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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