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构成及其法律责任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他人不得非法使用、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应当引起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本文旨在分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构成及其法律责任,以期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构成
(一)未经自然人同意,擅自使用、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肖像
未经自然人同意,擅自使用、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肖像,构成侵犯肖像权。具体表现为:
1. 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等。
2. 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肖像出售给他人或者网络平台,用于商业目的。
3. 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肖像提供给他人使用,用于商业目的。
(二)非法 reconstruct或者制作他人的肖像
非法重建或者制作他人肖像,是指在未经自然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制作、复制、拍摄或者绘制他人肖像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 非法制作、复制、拍摄或者绘制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目的。
2. 非法 reconstruct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目的。
侵犯肖像权的责任
(一)民事责任
侵犯肖像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具体责任形式包括:
1. 赔偿损失。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因侵犯肖像权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为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间接损失为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害。
2. 赔礼道歉。侵权人应当向被侵权人赔礼道歉,以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3. 消除影响。侵权人应当消除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包括对被侵权人肖像权的侵犯和对公众形象的破坏。
(二)行政责任
侵犯肖像权,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具体责任形式包括:
1. 罚款。行政机关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对侵权人进行罚款处罚。罚款金额由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 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机关可以没收侵权人非法所得的财产,以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3. 强制消除影响。行政机关可以要求侵权人在特定场所、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以恢复被侵权人肖像权的声誉。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构成及其法律责任 图1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构成包括未经自然人同意,擅自使用、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肖像以及非法重建或者制作他人的肖像。对此,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广大公众应当关注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