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概述
为了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以下简称《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条 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制定,旨在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本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经营者和竞争者)。
第二条 定义和分类
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图1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在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排除竞争对手、损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公平竞争:是指在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竞争者遵循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开展竞争,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价格,促进市场需求,满足消费者需求。
(三)竞争者:是指在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
(四)市场秩序:是指市场经济运行的秩序,包括竞争秩序、价格秩序、广告秩序、装订秩序等。
第三条 目标和任务
本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旨在:
(一)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价格,满足消费者需求。
(二)保护经营者和竞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的宣传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