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特价又没货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作者:予我温柔 |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层出不穷。在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而采取的各种营销手段中,“标特价又没货”这一现象屡见不鲜。“标特价又没货”,是指商家在商品页面标注低于市场价甚至远低于成本的价格(以下简称“标特价”),但在消费者下单后,以各种理由告知无货或者长时间拖延发货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引发了诸多法律争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深入分析“标特价又没货”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并探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特价又没货”的常见表现形式

在实际商业实践中,“标特价又没货”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 虚标价格

标特价又没货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1

标特价又没货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1

商家明知商品库存不足或根本没有该商品,却在网络平台标注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吸引消费者点击下单。

2. 虚构促销信息

通过虚构“限时折扣”“清仓处理”等促销活动,误导消费者认为可以以低价购买特定商品。

3. 延迟发货或拒绝供货

消费者支付订单后,商家故意拖延发货时间,甚至以库存不足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

4. 设置虚假优惠门槛

通过设置复杂的优惠规则(如“满减”“凑单”等),使消费者难以真正享受到优惠价格。

5. 虚构商品稀缺性

商家通过夸大宣传特定商品的市场热度或库存紧张程度,诱导消费者抢购。

这些行为本质上都是通过对商品价格和库存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虚假标注,从而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无论是哪种形式,“标特价又没货”的核心问题都在于商家在促销活动中作出了与实际不符的承诺。

法律分析:“标特价又没货”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具体而言:

1. 虚假宣传的定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进行夸大或虚构,欺骗、误导消费者。

2. “标特价又没货”的法律定性

在司法实践中,“标特价又没货”通常被认定为一种典型的虚假宣传行为。商家通过虚标低价吸引流量,但实际并无履行合约的诚意,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3. 相关案例分析

在某电商平台促销活动中,消费者因看到商品页面标注的“超低价格”而下单购买,但在支付完成后被告知该商品无货可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根据以下因素作出判断:

商家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折扣信息和库存数量是否真实可信;

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否受到侵害。

4. 法律后果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包括:

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如发货);

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商家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标特价又没货”的争议中,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至关重要。以下是相关法律要点:

1. 消费者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意味着商家必须保证商品信息的真实性。

2. 商家的诚信经营义务

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应当与其实际履约能力相匹配。如果因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则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

消费者下单后,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关系。商家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发货或拖延发货的,即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 平台的责任边界

电商平台作为交易第三方,负有 supervise平台内商家行为的责任。如果平台明知或应知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则可能与商家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实务建议:如何防范“标特价又没货”风险

针对“标特价又没货”的现象,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应对策略:

1. 商家层面

在促销活动前充分评估库存能力和市场需求;

确保促销信息的真实性,并提前公示相关细则;

避免设置过于复杂的优惠规则,防止引起消费者误解;

建立有效的售后服务机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2. 平台层面

强化对商家发布促销信息的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虚假宣传行为;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将虚假宣传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提供争议调解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消费者层面

在网购时多注意商品页面的详细说明和用户评价;

标特价又没货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2

标特价又没货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2

对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保持警惕;

保存好相关交易记录和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标特价又没货”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的商业促销范畴,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侵害。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主体责任,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网络交易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标特价又没货”这一不良现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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