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虚假宣传与快递违法: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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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购物。,随之而来的是许多消费者投诉和纠纷,其中一些涉及到虚假宣传和快递违法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责任归属,目前存在一些争议。探讨卖家和快递公司在此类问题中的责任。

卖家虚假宣传的责任

卖家虚假宣传是指卖家在商品描述、广告宣传等方面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从而促使消费者进行购买。虚假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虚假描述商品性能、质量、用途等。

2. 虚假宣传商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

3. 虚假宣传商品的价格优势。

4. 虚假宣传商品的保修、售后服务等。

虚假宣传不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还会对消费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因此,对于虚假宣传行为,卖家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卖家虚假宣传与快递违法:谁之责?》 图1

《卖家虚假宣传与快递违法:谁之责?》 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卖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描述、广告宣传等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如果卖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相关机构投诉,要求卖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二十二条,卖家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商品的质量、性能等符合合同约定。如果卖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快递公司违法的责任

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暴力分拣、随意丢弃快递等,也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对于快递公司的违法行为,其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快递公司应当保证快递的完整、安全、及时到达。如果快递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相关机构投诉,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二十一条,快递公司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快递的安全、完整、及时到达。如果快递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卖家与快递公司共同责任

当虚假宣传和快递违法行为存在时,卖家与快递公司往往存在共同责任。,卖家在商品描述中存在虚假信息,而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随意丢弃快递,从而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卖家与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共同责任。

对于共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五项明确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当卖家与快递公司共同实施违法行为时,消费者可以向卖家与快递公司共同要求赔偿损失。

当卖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和快递公司在运输途中存在违法行为时,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责任归属,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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