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开讲:肖像权的保护与行使》

作者:爱∮一个人 |

民法典开讲视频中的肖像权是指个人对于自己的人格利益,尤其是对自己肖像的使用、权属和保护的权利。在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民法典开讲:肖像权的保护与行使》 图2

《民法典开讲:肖像权的保护与行使》 图2

肖像权是指公民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使用,以及如何被使用。公民有权要求他人经其同意使用其肖像,或者在其死后允许他人使用其肖像。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同意或者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披露、传播其肖像。

肖像权还包括对肖像的权属和保护。公民有权拥有对其肖像的专有权,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其肖像,并有权要求他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他人未经允许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有权要求其停止使用、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在民法典开讲视频中,我们可以通过这个权利来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使用,以及如何被使用,这有助于防止他人滥用肖像,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如果他人未经允许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有权要求其停止使用、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这有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民法典开讲视频中的肖像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人格利益,尤其是对自己肖像的使用、权属和保护的权利。这是我国《民法典》中人格权的一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通过这个权利,我们可以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开讲:肖像权的保护与行使》图1

《民法典开讲:肖像权的保护与行使》图1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的权利。在我国,《民法典》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本篇文章将围绕《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保护与行使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探讨。

肖像权的保护

《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这一规定明确了肖像权的保护对象和内容,即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权利。《民法典》还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这体现了对肖像权的尊重和保护。

在实践中,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或者违背自然人意愿进行肖像的商业利用,构成侵权。”《民法典》还规定了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肖像权的行使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但并不是绝对的,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根据《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这意味着,在未经自然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

当然,在特定情况下,如新闻报道、学术研究、社会公益等,可以不经自然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但应当尊重自然人的权利,支付合理的报酬,并指明来源。在自然人明确表示不希望其肖像被利用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

肖像权与权利的平衡

在保护自然人肖像权的《民法典》也规定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如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经自然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这体现了在保护自然人权利的也要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在行使肖像权时,应当注意权利的平衡。

在实践中,对于涉及肖像权的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既要尊重自然人的权利,也要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在确保权利平衡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然人的肖像权。

《民法典》对肖像权的保护与行使进行了明确规定,既保障了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当深入了解《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和保护肖像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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