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修改:明确肖像权保护范围与限制》

作者:笙歌君独幽 |

民法典是我国公民权利的保障法,对公民的权利进行明确和保护。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典新修改的肖像权条款,对公民的肖像权进行了更加明确和严格的保护。

民法典新修改的肖像权条款明确了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商业目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公民有权要求他人删除自己的肖像或者销毁已经使用的肖像。

新修改的肖像权条款明确了公民有权禁止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己的肖像,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广告、营销、网络传播等。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公民的肖像被滥用,防止肖像权被商业利用,从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新修改的肖像权条款还规定了公民有权要求他人支付合理的费用,以获取自己的肖像权。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公民积极维护自己的肖像权,也可以防止他人非法使用公民的肖像权。

新修改的肖像权条款还规定了公民有权要求他人赔礼道歉,以因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而造成的精神损害。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民法典新修改的肖像权条款对公民的肖像权进行了更加明确和严格的保护,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非法使用公民的肖像权,保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规定也有利于促进商业活动的公平竞争,防止商业利用公民的肖像权进行不正当竞争。

《民法典新修改:明确肖像权保护范围与限制》图1

《民法典新修改:明确肖像权保护范围与限制》图1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民法典》对肖像权进行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肖像权保护的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保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对《民法典》进行了新修改,明确了肖像权保护范围与限制。对《民法典新修改》中关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和解读。

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1.自然人肖像权的保护

《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他人不得非法使用、侮辱、诽谤、污蔑或者 otherwise侵害。”这一条款明确了自然人对自己肖像权的保护。自然人肖像权保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权。即他人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然人的肖像。

(2)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使用权。即他人可以合理使用自然人的肖像,但应当尊重自然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新修改:明确肖像权保护范围与限制》 图2

《民法典新修改:明确肖像权保护范围与限制》 图2

(3)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排斥权。即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自然人的肖像权,包括侵犯自然人肖像权的行为和不为自然人肖像权的行为。

2.肖像权Exception规定

《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以不经自然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一)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科学研究、医学教育、艺术创作等;(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此条款中,列出了可以不经自然人同意使用其肖像的情况。但在这些情况下,使用人的行为应当尊重自然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自然人的肖像权。

肖像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原则

在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时,应当遵循合理使用原则。即使用人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时,应当遵循善良道德,不得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进行营利活动或者侵害肖像权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2.必要限制原则

在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时,应当遵循必要限制原则。即使用人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时,应当尽量 limited使用范围,避免滥用肖像权人的肖像。

《民法典新修改》明确了肖像权保护范围与限制,对于保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使用他人肖像时,应当遵循合理使用原则和必要限制原则,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避免侵犯他人肖像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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