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专门法律,自1993年起实施,先后于2013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全文列出,以供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及法律工作者参考。
总则
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交易和服务的消费者。
第三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具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接受教育的权利、参与权、组织权、受尊重的权利、救济权等。
第四条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五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六条 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协调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事项、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七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社会监督,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和投诉,协助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
消费者的权益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或者服务的知情权。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商品或者服务,自主决定或者使用的时间、地点、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执行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质量、数量、交付、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承诺,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
第十一条 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经营者应当保障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安全,对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者纠正。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进行商品或者服务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安装、使用、消毒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参与权。消费者有权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安装、使用、售后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营者应当认真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合理的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 消费者享有救济权。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经营者履行或者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五条 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图1
第十六条 经营者应当保障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安全,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者纠正。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质量、数量、交付、售后服务等方面作出真实、明确的承诺,并按照承诺履行。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进行商品或者服务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安装、使用、消毒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二十条 经营者应当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采取合理的改进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和职责
第二十一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