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虚假宣传称未拿到地,遭消费者质疑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各类房地产开发商纷纷涌入市场,竞相开发各类房地产项目。在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中,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一起开发商虚假宣传未拿到地事件为例,分析其法律性质及责任承担问题。
案情简介
开发商虚假宣传称未拿到地,遭消费者质疑 图1
2018年,某市一套商住房一套售价为每平方米10万元,该开发商宣传称项目周边尚未建成任何建筑物,且无任何噪音污染。在项目开盘后,消费者发现该房屋周围已建成多栋高楼大厦,噪音污染问题亦十分严重。消费者质疑开发商虚假宣传,要求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1. 虚假宣传的法律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依照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或者当事人意思的一致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等保证债务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从上述法律条款来看,虚假宣传行为具有以下法律性质:一是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约定;二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虚假宣传行为具有欺诈性,其目的在于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虚假宣传的责任承担
对于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责任承担如下:
(1)赔偿消费者损失
消费者在房屋时,基于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而进行了购房,房屋的价值却因虚假宣传而贬损。开发商应当赔偿消费者因该房屋而遭受的损失。具体损失的计算,可以依据消费者房屋的合同价格、房屋的市场价值以及消费者因虚假宣传而遭受的精神损害等因素来确定。
(2)退还消费者购房款
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导致消费者购房款的安全受到威胁,开发商应当退还消费者的购房款。
(3)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还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具体责任承担包括:承担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责任、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赔偿责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开发商虚假宣传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在购房时应提高警惕,对于开发商的宣传信息要进行实地核实,避免因虚假宣传而遭受损失。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预防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