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规制探讨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线上交易量激增,“”、“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愈发猖獗。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还严重损害了电商平台的健康发展。从法律行业的专业视角出发,探讨恶意的危害、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及其完善建议。
恶意的定义与表现形式
恶意是指经营主体通过虚构交易、虚假评价等手段,人为制造看似正常的交易记录和用户反馈,以达到提升自身商誉或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常见表现形式包括反向(即为竞争对手提供虚假正面评价)和正向(为自己或关联方提供虚假正面评价),以及恶意退货、恶意差评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具体表现为对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的虚构。通过营造良好的店铺评分和产品口碑优势,这些行为不仅误导消费者决策,还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当前法律规制中的问题与不足
1. 法律条款概括性与列举性并存:2023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八条中以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式规制虚假宣传行为,但实践中适用难度较高。一方面,概括式的条文赋予了执法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列举式的规定因现实中的新型手段不断涌现而显现出滞后性。
恶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规制探讨 图1
2. 列举条款的非互斥性:现有法律条文中关于恶意交易行为的列举存在明显问题。具体表现在:
恶意反向与恶意退货之间具有高度相似性和交叉性
恶意不付款和恶意差评同样难以在现行法中找到明确对应条款
这种非互斥性导致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法律适用冲突,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 法律责任认定复杂:由于行为往往涉及多方主体(包括刷手、商家、平台),且交易链条复杂,法律主体责任认定难度大。特别是在跨境电子商务中,还可能面临域外法问题。
恶意的危害后果
1. 市场秩序混乱:虚假的用户评价和交易数据导致消费者难以获取真实的产品信息,破坏了市场选择机制的有效性。
2. 平台经济受损:电商平台基于虚假数据进行的商品推荐不仅损害消费者信任,还可能影响平台自身的长期发展。
3. 创业创新受阻: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正常市场竞争被搅乱,降低了整个电商行业的创新活力。
完善法律规制的路径与建议
1. 完善法规体系:
出台专门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实施细则
细化行为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平台经济参与各方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界限
2. 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恶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规制探讨 图2
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税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
推动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进行精准打击
3. 优化法律适用原则:
在个案处理中坚持比则,综合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市场影响
在跨境问题上探索建立更高效的国际协作机制和规则对接
4. 提升执法办案效能:
加大对恶意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推行信用惩戒制度,将违法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记录
5. 完善平台治理机制:
鼓励电商平台加强自我净化和管理
建立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
开展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恶意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面对这一顽疾,仅仅依靠法律规制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构建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
随着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细则的出台和电子商务领域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相信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恶意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多维度、多层次的综合治理措施,必将推动我国电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网购环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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