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可吞咽是虚假宣传吗?如何处罚虚假宣传行为?
牙膏可吞咽是虚假宣传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因此,如果一个牙膏宣传称其可以吞咽,这是属于虚假宣传的范畴。
虚假宣传不仅欺骗了消费者,还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对于这种虚假宣传行为,应该予以严厉处罚。
如何处罚虚假宣传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五千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广告的;(二)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内容,以及其他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广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处五千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广告的;(二)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生产地、生产单位、发明人等内容的广告的;(三)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广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在实践中,对于虚假宣传行为,除了罚款处罚外,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如要求广告主公开道歉、要求广告主承担消费者的损害赔偿等。
牙膏宣传称其可以吞咽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针对这种虚假宣传行为,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实践中,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处罚虚假宣传行为。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