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解读与实践

作者:湮落缪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专门法律,自1993年起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本文旨在解读该法条,并探讨在实践中如何运用。

第十一条的解读

1.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标准。食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直接相关的商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2)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汽车等大件商品时,要求经营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使用过程中的财产安全。

(3)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2.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如果发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要求经营者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解读与实践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解读与实践 图1

第十一条的实践

在实践中,消费者要充分运用第十一条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以下几种:

1.积极与经营者沟通,要求经营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整改。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时,应积极与经营者沟通,了解商品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和服务,应及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

2.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保证书。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时,可以要求经营者提供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相关承诺,如提供商品的质量保证书、服务合同等。

3.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对经营者进行处罚。

4.申请消费纠纷调解。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申请消费纠纷调解,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了消费者在、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应充分运用这一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营者也应当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和谐共处,促进我国消费市场的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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