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监管 促进绿色养殖发展
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山东省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养殖业对经济的贡献也日益凸显。由于部分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技术水平不高,导致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问题日益严重。这不仅影响了环境质量,还对人类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为此,山东省政府决定加强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监管,促进绿色养殖发展。
法律规定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产生废水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废水排放口,并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进行废水处理,不得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养殖业、食品加工、采矿、洗矿、教学、科研单位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放许可证。”《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排放废水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废水和废气排放口,并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
具体措施
(一)加强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监管制度建设
1.完善养殖业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对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单位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发放许可证,明确其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标准、排放总量等事项,并对其进行监管。
山东加强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监管 促进绿色养殖发展 图1
2.建立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单位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保其污染物排放量在合理范围内。
(二)加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监管力度
1.建立健全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监测体系。通过建设监测站、配备监测设备、建立监测数据传输系统等方式,加强对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2.加强对养殖业污染物的现场检查。结合监测数据,对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许可证要求进行污染物处理。
3.加大对违法排放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未按许可证要求进行污染物处理的养殖业单位,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推广绿色养殖技术
1.加强养殖业污染物减排技术研究和推广。通过科技创新,推广养殖业污染物减排技术,提高养殖业生产效益和环境承受能力。
2.引导养殖业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通过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培训交流等方式,引导养殖业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降低养殖业对环境的影响。
山东省政府决定加强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监管,促进绿色养殖发展,这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提高养殖业生产效益和环境质量。通过完善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推广绿色养殖技术等措施,有望实现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