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举报奖励办法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迅速,言论自由备受尊重。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广泛性,使得一些不实、恶意的言论得以散布,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此,高度重视网络诽谤问题,特制定本办法,以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络诽谤行为,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举报奖励范围与条件
本办法所称网络诽谤,是指在网络上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对他人进行诽谤、诋毁、恶意侮辱、诽谤等行为,损害他人名誉、声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络诽谤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
(一)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利用网络进行诽谤、诋毁、恶意侮辱等行为,损害他人名誉、声誉的;
(三)传播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宗教政策等敏感信息的;
(四)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举报方式与程序
(一)举报方式。网络诽谤举报可采用以下方式:
1. 在网络诽谤举报平台上举报;
2. 向机关举报;
3. 向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
4. 向其他相关部门举报。
(二)举报程序。举报人应当提供以下信息:
网络诽谤举报奖励办法 图1
1. 网络诽谤行为的当事人姓名、、等基本信息;
2. 网络诽谤行为的具体情况、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详细信息;
3. 相关网络信息截图、音频、视频等证据材料;
4. 举报人的姓名、、等个人信息。
(三)举报材料处理。网络诽谤举报室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奖励标准与发放
(一)奖励标准。根据网络诽谤行为的性质、恶劣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由网络诽谤举报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奖励发放。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网络诽谤行为,网络诽谤举报室应当自审核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放奖励。奖励金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网络诽谤举报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网络诽谤举报室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网络诽谤举报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2023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