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状告网络平台侵权
鞠婧祎,中国当红女演员、歌手,以其出众的外貌和才华备受粉丝喜爱。鞠婧祎的肖像权却受到网络平台的严重侵犯。为此,鞠婧祎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将某网络平台告上法庭。
事情起因
鞠婧祎的肖像权在网络平台上被频繁滥用。一些网络平台在不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鞠婧祎的肖像进行广告宣传、娱乐新闻报道等,严重侵犯了鞠婧祎的肖像权。鞠婧祎的肖像权被滥用,导致其个人形象和声誉受到损害,她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鞠婧祎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状告网络平台侵权 图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的人格权利受法律保护,禁止对自然人进行诽谤、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等行为。”
鞠婧祎的肖像权作为其人格权利的一部分,自然受到法律的保护。网络平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鞠婧祎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诉讼请求
鞠婧祎将某网络平台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诉讼过程
在诉讼过程中,鞠婧祎的律师团队向法院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网络平台侵犯了鞠婧祎的肖像权。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鞠婧祎的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
根据法院的判决,某网络平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向鞠婧祎赔礼道歉,并赔偿鞠婧祎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鞠婧祎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最终获得了胜诉。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网络平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希望各类网络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公民的肖像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