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关于办理网络诽谤案件的最新规定与实践探讨》

作者:溺爱一世 |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多,网络诽谤现象也日益猖獗,给广大网民带来了诸多不便。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网络诽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应运而生,为办理网络诽谤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对《解释》的最新规定进行分析,并结合实践探讨如何更好地运用这一法律,打击网络诽谤行为。

《解释》的最新规定

《解释》共九个条文,主要规定了网络诽谤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主体、证据收集和运用、侵权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1.办理程序。《解释》条规定,办理网络诽谤案件,应当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责任主体。《解释》明确网络诽谤行为的责任主体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诽谤言论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证据收集和运用。《解释》强调网络诽谤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运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有据的原则。规定了电子证据的收集和认定规则,为网络诽谤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运用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4.侵权责任。《解释》明确网络诽谤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规定了网络诽谤与损害赔偿的标准和范围,为受害人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实践探讨

(一)网络诽谤案件的特征与难点

1.案件特征。网络诽谤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诽谤手法多样化;(2)案件涉及范围广泛,损害赔偿难度大;(3)证据收集难度大,难以确定侵权责任;(4)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司法解释与实际操作存在差异。

2.难点。网络诽谤案件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证据的获取和认定。网络言论具有一定的虚拟性和不确定性,证据的获取和认定较为困难;(2)侵权责任界定。网络诽谤与言论自由、网络言论的低成本性之间的平衡较为困难;(3)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对网络诽谤案件的处理存在一定差异,如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运用《解释》办理网络诽谤案件的探讨

1.明确网络诽谤行为的认定标准。在网络诽谤案件中,如何界定诽谤行为是判断侵权责任的关键。应当明确网络诽谤行为的认定标准,避免因认识不清而导致错误判断。

2.加强证据的收集和运用。网络诽谤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运用是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应当加强对网络诽谤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运用,运用电子证据等合法手段,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

3.注重司法公正与透明。在网络诽谤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应当注重司法公正与透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司法教育等功能,提高公众对网络诽谤行为的认识,减少类似案件的發生。

《两高关于办理网络诽谤案件的最新规定与实践探讨》 图1

《两高关于办理网络诽谤案件的最新规定与实践探讨》 图1

4.建立健全网络诽谤案件的长效机制。网络诽谤案件的办理涉及多个环节,建立健全网络诽谤案件的长效机制至关重要。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运营商等社会力量的配合度,从源头上减少网络诽谤案件的发生。

随着《解释》的实施,办理网络诽谤案件有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在实践中,我们要充分发挥《解释》的指导作用,努力提高网络诽谤案件的办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健康、和谐、安全的网络空间贡献力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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