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肖像权维权再胜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鞠婧祎肖像权维权再胜诉,是指中国女演员鞠婧祎在近年来成功维护自己肖像权的诉讼案例。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中国,肖像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保护。鞠婧祎因一些网络平台的侵权行为,包括未经授权使用她的肖像、恶意丑化她的形象等,而将其诉诸法律,成功维护了自己的肖像权。
鞠婧祎肖像权再胜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图2
鞠婧祎,1994年6月18日出生于,毕业于戏剧学院,是内地女演员。2018年,鞠婧祎因参加选秀节目《偶像练生》而成名,随后参演了多部影视剧,如《延禧攻略》、《如懿传》等,其表现受到了观众的喜爱。
随着鞠婧祎知名度的提高,一些网络台开始未经授权使用她的肖像,甚至恶意丑化她的形象。这些行为侵犯了鞠婧祎的肖像权,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鞠婧祎将部分侵权者诉诸法律,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在鞠婧祎的努力下,年来她成功维护了自己的肖像权。这些案例表明,在法律体系下,肖像权受到有效保护,任何侵犯肖像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也提醒了公众人物和网络台,要尊重他人的肖像权,不要滥用他人的肖像,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鞠婧祎肖像权再胜诉的意义不仅在于维护了她的个益,还在于提醒了全社会要尊重他人的肖像权。肖像权是每个人基本的人身权利之一,是人格尊严的重要体现。只有尊重他人的肖像权,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构建一个公、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这也为其他公众人物和网络台提供了借鉴,提醒他们在行使权利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鞠婧祎肖像权再胜诉,既是法律保护肖像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侵犯肖像权行为的有效打击。这将为保护公众人物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发挥积极作用。也希望这个案例能对网络台和公众人物产生警示效果,让他们在行使权利时更加审慎,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鞠婧祎肖像权维权再胜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图1
鞠婧祎肖像权维权再胜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鞠婧祎在其肖像权维权案件中再次取得胜诉,成功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例不仅引起了社会对肖像权保护的关注,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法律依据和实践经验。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他人肖像。”肖像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鞠婧祎,我国当红女演员,因其在网络剧《陈情令》中饰演的“魏无羡”一角而受到广泛关注。鞠婧祎的肖像被部分网络平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用于商业广告、封面、表情包等,严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权。为此,鞠婧祎委托律师向相关侵权方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在鞠婧祎的肖像权维权案件中,律师团队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向侵权方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表明了鞠婧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律师团队还向法院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要求侵权方承担法律责任。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侵权方未经鞠婧祎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权,构成侵权行为。据此,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鞠婧祎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共计一定数额,并依法加倍处罚。
鞠婧祎肖像权维权再胜诉,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肖像权的保护以及对侵犯肖像权行为的严厉态度。这一案例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此,我们建议广大公众在使用图片和视频素材时,应当尊重他人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他人肖像。当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鞠婧祎肖像权维权再胜诉,既维护了她的个人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法律依据和实践经验。希望广大公众能从中汲取教训,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