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诉肖像权案:明星权益保护再引关注》
贾静雯起诉肖像权是指贾静雯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某期刊或网站在使用她肖像时未经其同意且未支付合理报酬的行为构成侵权。在我国,公民的肖像权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媒体上使用其肖像,更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我们要明确肖像权是什么。肖像权,是指公民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的权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简单来说,肖像权就是公民对自己肖像的自主权。
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肖像权侵权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行为构成肖像权侵权:(一)未经公民本人同意,在公共场所或者媒体上使用其肖像;(二)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三)恶意损毁、玷污、滥用公民肖像。
贾静雯作为公众人物,她的肖像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某期刊或网站在未经她同意且未支付合理报酬的情况下,使用她的肖像,这显然构成了肖像权侵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公民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权,构成侵权。而未经同意且未支付合理报酬的行为,更符合侵权的主观要件。
如何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呢?证据证明侵权行为是解决肖像权侵权问题的关键。一般而言,以下证据可以证明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人使用的肖像图片,应当是公民的肖像;侵权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或者媒体上;侵权行为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侵权行为满足上述侵权行为的主观要件。
在贾静雯起诉肖像权的情况下,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某期刊或网站使用了她的肖像,且未经她同意且未支付合理报酬。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证据:(一)要求侵权行为人提供使用其肖像的证明;(二)要求侵权行为人提供支付合理报酬的证明;(三)寻找与侵权行为相关的其他证据,如网站或期刊的印刷版、网络报道等。
如果贾静雯能够证明某期刊或网站使用了她的肖像,且未经她同意且未支付合理报酬,那么她就有可能获得法院的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的金额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程度、被侵权人的损失等因素来确定。
《贾静雯诉肖像权案:明星权益保护再引关注》 图2
贾静雯起诉肖像权是指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某期刊或网站在使用她肖像时未经其同意且未支付合理报酬的行为构成侵权。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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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诉肖像权案:明星权益保护再引关注
随着娱乐圈的发展和媒体技术的进步,明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享有广泛知名度的明星也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如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方面的纠纷。近日,著名女演员贾静雯诉肖像权案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再次引发对明星权益保护的关注。
贾静雯诉肖像权案的基本情况
贾静雯,台湾著名女演员,因出演多部热门电视剧而走红。在贾静雯却频繁遭遇肖像权被侵犯的纠纷。据了解,贾静雯曾起诉多家媒体和网站,指控其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她的肖像进行宣传和经营活动,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贾静雯诉肖像权案的法律分析
(一)肖像权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二)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在以下情况下,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
1. 用于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 usage;
2. 用于公益广告、公益事业等正当用途的 usage;
3. 用于网络信息传播等互联网环境下的 usage。
(三)肖像权的侵权责任
在未经公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用途或者侵犯他人肖像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损害后果,侵权人需要承担金钱赔偿、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多种民事责任。
贾静雯诉肖像权案对明星权益保护的启示
贾静雯诉肖像权案再次提醒我们,在娱乐产业发展迅速的当下,明星的权益保护尤为重要。对于明星而言,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范围,遇到侵权行为及时维权。社会各界也应当关注明星权益保护问题,推动形成尊重明星、保护明星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贾静雯诉肖像权案反映出当前明星权益保护的现状,对于解决类似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应该从法律角度出发,关注明星权益保护问题,推动形成尊重明星、保护明星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