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中逝者肖像权的保护与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画像、照片等已经成为了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领域,逝者肖像权的问题愈发引起广泛关注。我国《民法通则》对肖像权进行了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保护逝者肖像权却存在诸多争议。本文旨在分析《民法通则》中关于逝者肖像权的保护与规定,以期为相关领域的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逝者肖像权的保护
1.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这意味着每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这一规定为我国逝者肖像权保护奠定了基础。
2. 逝者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在《民法通则》中,肖像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肖像权的主体范围: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但下列情况下,他人不得使用死者的肖像权,如巨人症患者、植物人等:
(2)肖像权的使用范围: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
(3)肖像权的保护期限:自然人的肖像权保护期限为生者的一半 plus 5年。超过保护期限后,他人可以自由使用逝者的肖像。
逝者肖像权的法律规定
1. 逝者肖像权的取得
逝者肖像权的取得主要依赖于自然人对其肖像权的授权。在实际操作中,自然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权:
(1)明示授权:自然人可以通过合同、声明等方式明确表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权。
(2)默示授权:自然人可以将自己的肖像权授权他人通过持续观察、摄影等方式取得。
2. 逝者肖像权的转让
自然人可以将其对肖像权的授权转让给他人,但该转让行为不得侵害死者的肖像权。
3. 逝者肖像权的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逝者肖像权,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
(1)权利保护:国家应加强对逝者肖像权的保护,禁止非法使用、盗用、损害逝者肖像权的行为。
(2)侵权责任:因非法使用、盗用、损害逝者肖像权而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中逝者肖像权的保护与规定 图1
(3)法律宣传和教育:国家和社会应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逝者肖像权的认识和尊重。
《民法通则》对逝者肖像权进行了保护与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逝者肖像权的重要性,遵守法律规定,尊重逝者的人格尊严,以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