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纠纷上诉案:民事上诉状侵犯肖像权,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民事上诉状侵犯肖像权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使用了他人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或未经本人授权,且没有得到合理的对价,导致本人或其他权利人受到了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的权利,包括对肖像的使用、保护、收益和处分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公民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或者未经本人授权,不得使用他人的肖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等。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未经他人同意或未经他人授权,使用他人的肖像,且没有得到合理的对价,导致本人或其他权利人受到了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如果民事上诉状中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那么就构成民事上诉状侵犯肖像权。,如果上诉状中使用了他人的肖像,但没有注明来源,且没有得到本人的同意或授权,那么就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上诉状中使用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语言,如侮辱、诽谤等,那么就构成侵犯肖像权。
在判断是否构成民事上诉状侵犯肖像权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如果行为人没有得到被侵权人的同意或授权,且行为人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的使用范围,那么就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且已经得到了被侵权人的同意或授权,那么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肖像权纠纷上诉案:民事上诉状侵犯肖像权,请求法院依法处理图1
上诉状
尊贵的人民法院:
本人在此提起上诉,请求贵院依法处理一起肖像权纠纷案。本人系案中肖像权人,被上诉人则系侵权方。请求贵院对被上诉人的侵权行为依法进行审理,并依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
肖像权纠纷上诉案:民事上诉状侵犯肖像权,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图2
被上诉人与本人系朋友关系。在被上诉人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于某网站及某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本人肖像,并附带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本人发现后,多次与被上诉人沟通,要求其删除有关肖像及个人信息,但被上诉人置若罔闻,拒绝删除。
本人对被上诉人的侵权行为,依法享有肖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取得报酬。有权要求他人消除对肖像的使用。” 被上诉人的侵权行为侵犯了本人的肖像权。
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取得报酬。有权要求他人消除对肖像的使用。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的侵权行为经本人多次要求删除,但被上诉人置若罔闻,拒绝删除,故被上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法院裁定向被上诉人发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提出上诉的,应当提交判决、裁定、调解书、而上诉状,并注明上诉事实和理由。” 故本人提起上诉,请求贵院依法处理。
请求判决
根据上述事实、法律依据,本人请求贵院依法判决:
1. 被上诉人立即删除涉及本人肖像及个人信息的所有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
2. 被上诉人赔偿本人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具体金额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3. 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本人对贵院的判决充满信心,相信贵院会依法处理此事。本人将积极配合法院审理,提供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
敬请贵院依法处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