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照片是否属于肖像权范畴?

作者:爷,偶专属 |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于自己肖像的使用、复制、展示等权利,是人格权的一种。在我国,肖像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保护。对于儿时照片是否属于肖像权范畴的问题,需要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18条的规定,自然人的肖像权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自然人的肖像权,不得使用、复制、展示、出版、发行、传播他人的肖像。,该条款也规定了 exceptions(例外情况),如自然人主动委托他人拍摄的照片,或者在公共利益领域中使用他人肖像等情况下,可以不经自然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

对于儿时照片是否属于肖像权范畴的问题,需要判断该照片是否属于自然人的肖像。一般来说,肖像是指对自然人的描写、表现,其主题是自然人本身。而儿时照片则通常是指在儿童时期拍摄的照片,其主题是儿童本人。因此,从肖像的定义来看,儿时照片应该属于自然人的肖像范畴。

,在实际情况下,判断儿时照片是否属于肖像权范畴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儿时照片是否已经过时,是否已经超过了保护期限;是否在公共利益领域中使用,如用于历史、文化、科学、教育等方面的研究、展示等;是否经过自然人同意等。

在判断儿时照片是否属于肖像权范畴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如果儿时照片满足肖像的定义,即以自然人为主题进行描写、表现,那么它应该属于肖像权范畴。但如果儿时照片已经过时、超过保护期限,或者在公共利益领域中使用,或者未经自然人同意等,则可能不属于肖像权范畴。

儿时照片是否属于肖像权范畴? 图1

儿时照片是否属于肖像权范畴? 图1

在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儿时照片是否属于肖像权范畴,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如果儿时照片满足肖像的定义,即以自然人为主题进行描写、表现,那么它应该属于肖像权范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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