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肖像权使用合同

作者:念你南笙 |

甲方(以下简称“”):

乙方(以下简称“肖像权拥有者”):

鉴于甲方欲使用乙方所拥有的肖像权,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条 肖像权使用合同

1.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乙方所拥有的肖像权。

1.2 乙方同意将肖像权授权给甲方使用,并确保其拥有的肖像权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肖像权使用范围

2.1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拥有的肖像权,用于产品、服务、广告、宣传材料、、社交媒体及其他营销活动等。

2.2 甲方在使用乙方肖像权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3 甲方在使用乙方肖像权时,应尊重乙方的名誉和形象,不得损害乙方的人格利益。

第三条 肖像权使用期限

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3.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拥有的肖像权。

3.3 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 肖像权使用费用

4.1 甲方应支付乙方肖像权使用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甲方支付的肖像权使用费用,应用于乙方所拥有的肖像权的维护、保护及更新等。

4.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肖像权使用证明,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收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使用乙方肖像权 without proper authorization 或侵犯乙方合法权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肖像权使用证明或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收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双方协商确定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对于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其他条款

公司肖像权使用合同 图1

公司肖像权使用合同 图1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7.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2021年9月10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签订合请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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