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中的肖像权侵犯现象及其表现方式分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新闻传播途径日益多样化,新闻报道形式愈发丰富。在此背景下,肖像权作为一项人格权,在新闻报道中越来越受到关注。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新闻报道中,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传播,构成肖像权侵犯。我国新闻报道中肖像权侵犯现象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新闻报道中的肖像权侵犯现象及其表现方式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新闻报道中的肖像权保护提供借鉴。
新闻报道中肖像权侵犯的类型及表现方式
(一)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肖像
在新闻报道中,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传播的情况最为常见。这种行为主要包括:
1. 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上,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新闻报道或者商业广告宣传。
2. 在网络新闻报道中,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传播,包括在社交媒体、新闻客户端等平台上发布未经当事人授权的新闻报道或图片、视频等。
(二)使用肖像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新闻报道在传播过程中,有时可能不自觉地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主要表现为:
1. 在新闻报道中,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权,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2. 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权,可能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造成名誉受损等后果。
新闻报道中肖像权侵犯的原因及对策
(一)原因
1. 法律法规滞后。我国关于肖像权的法律法规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制定,但法律法规未能及时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对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侵权责任等方面规定不够明确。
2. 媒体竞争激烈。在新闻报道竞争激烈的环境下,部分媒体为了追求点击量、关注度,不择手段地使用他人肖像,从而导致肖像权侵犯现象频发。
《新闻报道中的肖像权侵犯现象及其表现方式分析》 图1
3. 当事人意识薄弱。部分当事人对肖像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维权意识,导致其肖像权被轻易侵犯。
(二)对策
1. 完善法律法规。应当根据时代发展需求,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侵权责任等方面,加大对肖像权保护的力度。
2. 强化媒体自律。媒体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肖像权保护的宣传力度,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
3. 提高当事人意识。当事人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积极维权,对于肖像权被侵犯的行为,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新闻报道中的肖像权侵犯现象日益突出,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有必要对新闻报道中的肖像权侵犯现象及其表现方式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媒体自律、提高当事人意识等对策,以期为我国新闻报道中的肖像权保护提供借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