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关于肖像权的解释与实践应用

作者:湮落缪苏 |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在我国《民法总则》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不断拓展,与此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也日益增多。对《民法总则》中肖像权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的解释和实践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肖像权的法律性质及内容

1. 肖像权的法律性质

《民法总则》关于肖像权的解释与实践应用 图1

《民法总则》关于肖像权的解释与实践应用 图1

肖像权是一种人格权。人格权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民事主体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肖像权作为一项人格权,体现了自然人对自己人格利益的保护,是人格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 肖像权的内容

我国《民法总则》对肖像权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再现、使用的权利。这意味着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他人不得擅自使用自然人的肖像,不得侵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的再现、使用权。自然人享有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如果他人擅自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或者未经许可制作、使用、传播含有自然人肖像的物品,构成侵权行为,自然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肖像权的实践应用

1. 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在实践中,涉及肖像权的问题多种多样。对于哪些情况属于侵犯肖像权,需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他人未经自然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或者制作、使用、传播含有自然人肖像的物品,就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新闻报道、社会发展等,使用自然人的肖像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2. 肖像权的侵权责任

在肖像权被侵犯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判断侵权责任的性质和程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侵权人的行为对自然人的名誉造成损害,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总则》对肖像权的规定为自然人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涉及肖像权的问题,需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权利人在遇到侵犯肖像权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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