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犯肖像权现象及其法律规定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与范围远超传统媒体,使得网络侵犯肖像权现象日益突出。重点分析网络侵犯肖像权的现象及其法律规定,以期为网络空间的权益保护提供参考。
网络侵犯肖像权的现象
1. 网络图片侵权
网络图片侵权是指在网络平台上,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传播、使用,包括在网页、社交媒体、网络论坛等处发布、传播涉及肖像权人的图片。这种行为侵犯了肖像权人的权利,可能导致肖像权人遭受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
2. 视频侵权
网络视频侵权是指在网络平台上,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传播,包括在视频网站、社交媒体、直播平台等处发布、传播涉及肖像权人的视频。这种行为同样侵犯了肖像权人的权利,可能导致肖像权人遭受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
3. 网络人物形象侵权
网络人物形象侵权是指在网络平台上,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和姓名进行商业用途,包括用于广告、商业宣传、网络游戏等。这种行为侵犯了肖像权人的权利,可能导致肖像权人遭受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
4. 肖像权滥用
肖像权滥用是指在网络平台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肖像权进行敲诈勒索、侵犯他人隐私等不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肖像权人的权利,还可能导致整个社会秩序的混乱。
网络侵犯肖像权法律规定
网络侵犯肖像权现象及其法律规定 图1
1. 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我国《民法典》人格权部分明确规定了肖像权。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他人不得非法使用、出售或者提供他人肖像。”第二十九条规定:“他人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这一规定为我国网络侵犯肖像权现象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分别对网络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进行了规定。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的活动。”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对网络中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的信息,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了网络侵犯肖像权行为的侵权责任。第六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七条规定:“利用网络从事侵权活动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为网络侵犯肖像权行为的法律追究提供了依据。
网络侵犯肖像权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我国《民法典》、《网络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为网络侵犯肖像权现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在网络空间中,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尊重和保护他人的肖像权,对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打击,以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和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