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侵权肖像权赔偿案例:明星肖像被滥用,如权?
随着明星经济的发展和媒体传播手段的日益丰富,明星肖像权侵权案件日益增多。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一种。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广泛关注。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随意滥用明星肖像权,导致肖像权侵权案件频发。围绕一起最新的侵权肖像权赔偿案例,探讨明星肖像被滥用的情况及维权方法。
案例:某著名影星诉某网络平台侵犯肖像权案
某著名影星在社交平台上发现,某网络平台在其主演的电影宣传文章中使用了未经允许的其肖像,且未注明来源。该影星认为,某网络平台侵犯了其肖像权,遂将某网络平台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某网络平台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在其发表的文章中使用某影星的肖像,且未注明来源,构成侵权行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某网络平台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某影星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
分析:明星肖像被滥用的原因及维权方法
(一)明星肖像被滥用的原因
最新侵权肖像权赔偿案例:明星肖像被滥用,如权? 图1
1. 商业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利益,未经明星允许,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广告宣传、产品包装等,以达到非法利益的目的。
2. 信息传播迅速: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快速传播未经授权的明星肖像,以获取流量和关注度。
3. 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侵权者对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不知道使用明星肖像需要经过授权,且不知道侵权后果。
(二)明星肖像维权方法
1. 法律途径: starportal@邮箱地址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