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的核心价值与法律实践:杨立新教授讲座深度解析

作者:一川绿风 |

2021年5月25日,一场备受关注的学术讲座在某高校模拟法庭举行。主讲人是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教授。这场题为“侵权责任法:在债与责任之间徘徊的价值”的讲座不仅是全国首次,更是法学界的一次重要学术盛宴。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侵权责任法的理论与实践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的热点话题。杨立新教授以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到场的师生们呈现了一场精彩纷呈的学术讲座,也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重要的实务指导。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思想演变:从债到责任的跨越

在讲座中,杨立新教授回顾了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思想演变历程。他指出,侵权责任法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民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平衡债权人的权利保护和社会责任的分配。从债的角度来看,侵权责任最初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债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理论的进步,侵权责任逐渐从单纯的“赔偿性”向“预防性和惩罚性”转变。

侵权责任法的核心价值与法律实践:杨立新教授讲座深度解析 图1

侵权责任法的核心价值与法律实践:杨立新教授讲座深度解析 图1

杨立新教授通过多个实例深入分析了这一演变过程。在传统的侵权案件中,法院更倾向于以填平损害为原则进行裁判;而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赔偿逐渐成为一种重要手段,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领域。这种变化不仅体现了法律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也反映了《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对侵权责任法理论的重大创新。

侵权责任法的双重属性:债与责任的交织

杨立新教授进一步探讨了侵权责任法的双重属性——既是债的一种形式,又是独立的责任类型。他认为,这种“债与责任之间的徘徊”并非割裂,而是一种动态平衡的过程。从债的角度来看,侵权责任强调的是债务人(加害人)对债权人(受害人)的赔偿义务;但从责任的角度看,则更加强调行为人的社会责任和法律制裁。

以自甘风险为例,这是一个在大陆法系中常见的违法阻却事由,而在英美法系中则更多被视为过失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杨立新教授通过这一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不同法系对侵权责任的不同理解和适用方式,并结合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法律实务中的难点与突破: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

在讲座的杨立新教授就法律实务中常见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他指出,侵权责任法的理论固然重要,但更如何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实践。在认定因果关系时,法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政策导向;而在适用惩罚性赔偿时,则需要严格把握法定条件,避免滥用。

侵权责任法的核心价值与法律实践:杨立新教授讲座深度解析 图2

侵权责任法的核心价值与法律实践:杨立新教授讲座深度解析 图2

杨立新教授还强调了法律与社会生活的互动关系。他认为,侵权责任法不仅是规范个体行为的工具,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的今天,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平衡创新与风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杨立新教授的这场讲座不仅为法学界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示,也为实务界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指导。作为《民法典》时代的从业者,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理解和运用侵权责任法的核心价值,在法律实践中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正如杨立新教授所言,侵权责任法的学习与研究永无止境,唯有不断探索,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的需要。

这场讲座无疑为法学界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未来的学术研究和法律实践指明了方向。对于所有参与这场讲座的人来说,这不仅是一次知识的盛宴,更是一次思想的碰撞与升华。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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