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73条释义与法律适用分析

作者:只对你谈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作为调整民事主体间因侵害人身权、财产权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其规范的范围广袤而复杂。第73条的规定涉及“高度危险活动”及其责任承担问题,这一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也引发了诸多理论争议和实务难点。本文旨在通过对《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释义与适用分析,探讨该条款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及存在的争议,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深入研究。

《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文意分析

《侵权责任法》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除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款的核心在于明确“高度危险活动” operators的法律义务及其责任范围。

《侵权责任法》第73条释义与法律适用分析 图1

《侵权责任法》第73条释义与法律适用分析 图1

该条规定的“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及高速轨道运输工具”均属于典型的“高度危险源”,其在运行过程中具有较高的致害可能性。这些活动或工具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行为人因其从事的高度危险活动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有特殊注意义务。

“高度危险活动”的法律性质决定了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该条款规定,在受害人并非故意或者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无需证明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其他减轻责任的情形。这种无过错责任的设计体现了对受害者权益的充分保护以及对高风险活动 operators 的严格要求。

该条中的“受害人故意”和“不可抗力”是导致责任免除或减轻的唯一事由。此处“受害人故意”的认定需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即受害人的行为必须明确指向损害的发生,并且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性。“不可抗力”则需满足法律对不可抗力构成要件的要求,即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不能避免。

《侵权责任法》第73条释义与法律适用分析 图2

《侵权责任法》第73条释义与法律适用分析 图2

《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适用范围与争议

尽管《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规定相对明确,但在司法实践中其适用范围仍存在一定的争议。以下是该条款在适用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主要问题:

1. “高度危险活动”的界定

何为“高空、高压”等具体活动的认定标准在法律中并未明确列举,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不同理解。“高空作业”的起始高度如何界定?“高压电”的电压标准是多少?这些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例和行业规范进行判断。

2. 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受害人过错的冲突

在适用第73条时,若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如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是否可以减轻行为人的责任?对此,学界存在不同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在高度危险活动中,受害人即使存在一般性过失,也不足以成为减轻行为人责任的事由;而另一些学者则主张应当允许在特定情形下考虑受害人的过错。

3. “不可抗力”的认定难度

在某些案件中,被告可能会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不可抗力”的认定需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即损害的发生必须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不能避免的客观因素所致。在具体案例中,法院往往需要根据事发当时的气象条件、设备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典型案例分析

为了进一步理解《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适用规则,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典型案例:

1. 案例一:高压电击案

某供电公司因线路故障导致高压电意外泄漏,造成附近居民李某触电身亡。法院认定供电公司从事的是高度危险活动,且未能证明损害系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所致,最终判决供电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案例二:建筑物坠物致害案

市区某高楼发生外墙保温材料脱落,导致路过的张某重伤。法院认为该事件属于“高空作业”范畴,建筑物所有者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检查义务,适用第73条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

3. 案例三:矿井塌方事故

某煤矿在开采过程中因地质结构不稳定引发塌方,导致一名工人死亡。法院审理认为矿井开采属于“地下挖掘活动”,适用第73条规定判决该煤矿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原告未能证明损害结果与被告的过错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终法院仅判令被告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对《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完善建议

尽管《侵权责任法》第73条在保护受害人权益和规范高危行业运行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为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条款进行完善:

1. 明确“高度危险活动”的认定标准

可以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高空、高压、地下挖掘”等活动的具体界定标准,以便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

2. 平衡行为人与受害人间的利益关系

考虑到某些案件中受害人可能存在过错,建议在立法中适当引入过失相抵规则,以实现对双方权益的合理平衡。

3. 细化“不可抗力”的认定要件

可以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不可抗力”的构成标准和举证责任分配,减少法官自由裁量空间,统一裁判尺度。

《侵权责任法》第73条作为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赔偿的重要法律依据,在保护受害人权益和规范高危行业运行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在适用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争议和难点,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以解决。我们期待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能够不断完善,为类似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导。

通过对该条款的深入分析与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侵权责任法》的价值追求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也为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法律提供了有益参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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