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研究》
环境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研究
环境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环境侵权行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环境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是环境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对于指导环境侵权责任的认定与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污染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法条明确了环境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即污染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在环境侵权责任的具体适用中,如何确定归责原则,却存在许多争议。有必要对环境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进行深入研究。
环境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种类
《环境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研究》 图1
环境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 直接因果原则。该原则认为,环境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污染者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2. 间接因果原则。该原则认为,环境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即环境侵权行为不是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而是损害结果发生的间接原因。根据间接因果关系的不同,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间接直接因果关系、间接间接因果关系等。
3. 共同因果原则。该原则认为,环境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共同因果关系,即环境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共同造成了环境权益的损害。根据共同因果关系的存在,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部分共同因果关系、完全共同因果关系等。
4. 替代因果关系原则。该原则认为,环境侵权行为虽然不是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但是,如果其他替代行为或者因素无法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污染者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环境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选择
在环境侵权责任法的适用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归责原则的选择。具体而言,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被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选择最符合公平、公正、效益原则的归责原则。
环境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是环境侵权责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指导环境侵权责任的认定与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环境侵权责任法的适用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归责原则的选择,以实现公平、公正、效益原则。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