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相关规定的改进建议

作者:青纱挽妆! |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中的肖像权部分对于公民的肖像权保护有一定的规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技术的运用,肖像权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对肖像权进行改进,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应该进行明确和扩大。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肖像被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未经当事人同意,就公开或者使用其肖像进行广告宣传等。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应该将肖像权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

对于肖像权的保护方式,应该增加更多的技术手段。随着人工智能、图像处理等技术的发展,对于肖像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应该增加更多的技术手段,来防止肖像权的滥用。

对于肖像权的侵权责任,应该加强。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肖像权进行盈利,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肖像权。应该加强对于肖像权侵权责任的法律责任,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肖像权。

对于肖像权的保护意识,应该加强。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对于自己的肖像权保护意识不够,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肖像权被侵害。应该加强对于肖像权的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来提高公民的肖像权保护意识。

对于肖像权的改进,需要从保护范围、保护方式、侵权责任和保护意识四个方面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肖像权,维护公民的人格权益。

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相关规定的改进建议图1

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相关规定的改进建议图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肖像权作为一项人格权逐渐受到广泛关注。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的规定主要集中在侵权责任编和人格权编。对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相关规定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为我国肖像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规定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01条规定:“他人非法使用、泄露、出售或者提供自然人的肖像,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人格权编第103条规定:“对自然人肖像的制作、使用、提供、销售,应当依法取得权利人的同意。”

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规定的问题分析

1. 肖像权保护范围不明确

我国民法典对肖像权的保护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纠纷。在网络社交媒体上,一些用户未经他人同意就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在实践中存在争议。

2. 权利义务不对等

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的规定主要集中在自然人对其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而由于权利义务不对等,往往导致自然人在维护肖像权时处于弱势地位。在某些网络平台中,用户上传照片后,平台可以未经用户同意就擅自使用这些照片,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自然人的肖像权。

3. 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国民法典对肖像权的规定相对简单,没有充分涉及肖像权的取得、使用、许可、转让等方面的内容。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惩罚力度也相对较弱,难以达到有效震慑作用。

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规定的改进建议

1. 明确肖像权保护范围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然人的肖像权,建议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可以对肖像权的保护范围进行界定,包括自然人的肖像权、荣誉权等。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应当明确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司法实践提供依据。

2. 平衡权利义务

权利义务不对现象容易导致自然人在维护肖像权时处于弱势地位。建议在民法典中加强对权利义务的平衡,如在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的也应规定平台、媒体等他人享有合理使用、获取用户同意等权利。

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相关规定的改进建议 图2

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相关规定的改进建议 图2

3. 完善法律制度

为了完善我国民法典中的肖像权法律制度,建议在民法典中增加肖像权的取得、使用、许可、转让等方面的规定。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应当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而达到有效震慑作用。

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相关规定的改进,有助于更好地保护自然人的肖像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希望本文提出的改进建议能对我国肖像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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