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高空抛物违规搭建的管理和处罚的通知》
各位领导、同事:
为进一步加强高空抛物违规搭建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通知所称的高空抛物违规搭建,是指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抛掷物品,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抛掷物品,导致他人受到身体损害的;
《关于加强对高空抛物违规搭建的管理和处罚的通知》 图1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搭建广告牌、广告架、挑板等设施,对他人造成损害的;
(三)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抛掷烟尘、 garbage、泥沙等物品,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予以处罚的行为。
加强对高空抛物违规搭建的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高空抛物违规搭建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高空抛物违规搭建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一)对于违反本通知项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强制拆除,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对于违反本通知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强制拆除,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于违反本通知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强制拆除,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在高空抛物违规搭建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对高空抛物违规搭建行为的监督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对于本通知发布后仍然从事高空抛物违规搭建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严惩。对阻碍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精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高空抛物违规搭建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