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与去哪儿:探究两家企业的反不正当竞争之路》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商业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一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竞争原则,损害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携程和去哪儿是中国的在线旅行社和在线旅游服务提供商,分别成立于 2004 年和 2005 年。两家公司通过网络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包括机票、酒店、景点门票等。
2019 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 judgement,确认携程和去哪儿诉称的百度地图存在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令百度地图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携程和去哪儿共计 1620 万元。
《携程与去哪儿:探究两家企业的反不正当竞争之路》 图2
根据一审判决,百度地图在提供搜索结果时,将携程和去哪儿网站上的产品与他人的产品进行混搭,使消费者难以区分,从而达到了排挤竞争对手、获得市场份额的目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 11 条关于禁止商业秘密的定义,构成了商业秘密侵权。
百度地图还未经许可,在搜索结果中使用携程和去哪儿的标识、名称、标识、链接等,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从而达到了破坏携程和去哪儿网站的商誉、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这种行为构成了《反垄断法》第 12 条关于禁止仿冒商品名称、商业广告等定义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携程和去哪儿一战后,百度地图在搜索结果中不再使用携程和去哪儿网站上的产品标识、名称、链接等。
《携程与去哪儿:探究两家企业的反不正当竞争之路》图1
就携程与去哪儿两家企业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探究。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公平竞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反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及特征;携程与去哪儿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后果;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范和制止。
反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及特征
反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竞争中,通过非法手段,采取不正当方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反不正当竞争,是指制止经营行为、排斥交易机会、限制竞争或者损害商业秘密等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 违反公平竞争: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公平竞争,违反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
2. 非法手段:反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非法手段采取,如采取了不正当的营销手段、商业秘密等。
3.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
携程与去哪儿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携程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1. 商业秘密泄露:携程公司未能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从而损害了去哪儿公司的合法权益。
2. 价格操纵:携程公司在与去哪儿公司的合作中,通过控制价格、设置排他性条款等方式,限制了去哪儿公司的竞争。
(二)去哪儿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1. 商业秘密泄露:去哪儿公司在与携程公司的合作中,商业秘密被泄露,从而损害了携程公司的合法权益。
2. 价格操纵:去哪儿公司在与携程公司的合作中,未能与携程公司达成共识,导致价格操纵问题。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后果
(一)承担法律责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行为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商誉等。
(二)丧失市场竞争力: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不仅会导致行为人丧失市场竞争力,还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范和制止
(一)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应不断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为预防和制止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二)加强执法力度: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企业自律:企业应加强自律,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携程与去哪儿两家企业在竞争过程中存在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国家、企业和行业协会应共同努力,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和企业自律等方面,预防和制止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