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及法律规定

作者:湮落缪苏 |

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公平竞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该法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及法律规定 图1

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及法律规定 图1

1. 假冒注册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的所有者许可,在其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从而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使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的行为。

2. 仿冒他人商品

仿冒他人商品,是指仿冒他人的产品、服务、经营名称、包装、装潢等,误导消费者,使他人商誉受到损害的行为。

3. 商业秘密泄露

商业秘密泄露,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具有商业价值并经合法保密措施保护的经营者信息、客户信息、经营策略、技术信息等。

4. 虚假或者误导性广告

虚假或者误导性广告,是指广告主通过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宣传、表白,误导消费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5. 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其他与商业活动有关的人员提供财物,或者通过其他手段使对方提供优惠、便利等条件的行为。

6. 网络不正当竞争

网络不正当竞争,是指在网络空间中,通过技术手段、经营行为等方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利用网络从事假冒注册商标、仿冒他人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 条:为了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 第二条:本法所称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损害公平竞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 第三条:国家鼓励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础。

4. 第五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5. 第六条:下列行为不得经营:

(一)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商业名称、姓名、肖像等,或者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

(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广告;

(三)商业贿赂;

(四)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6.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平竞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经营,不得利用他人的商业秘密进行商业活动。

7. 第九条:违反本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8. 第十条:违反本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所得,可以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的明确划分和严格的法律规定,以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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