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航订票写错名字遭遇条款:消费者权益何在?》

作者:只对你谈情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意识的提高,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在航空旅行中,消费者仍然面临着许多条款的问题,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航空公司的声誉。川航订票写错名字遭遇条款的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川航订票写错名字遭遇条款:消费者权益何在?》 图1

《川航订票写错名字遭遇条款:消费者权益何在?》 图1

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位消费者在川航上预订了机票,由于疏忽,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将名字写成了“李”而非“林”。当消费者发现这一错误后,试图更改名字,却遭遇了川航的条款。川航以姓名已经确定、无法更改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更改名字,并且要求消费者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对于此种情况,我们不禁要问:消费者的权益在何处?川航的条款是否合理?消费者是否应该忍受这样的不公待遇?

消费者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自主选择、知情权、安全权、接受教育的权利、参与权、表达权、组织权、受尊重的权利、救济权等权利。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时,有权利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消费者在、使用商品和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在这个事件中,消费者在预订机票时,书写错误导致姓名与所持身份证件不符,这是消费者的疏忽,理应由消费者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但是,当消费者发现错误后,试图更改名字时,却遭遇了川航的条款,这显然是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川航的条款并不合理。消费者在机票时,书写错误是无意中发生的,而非消费者的主观意愿。消费者在发现错误后,有权要求川航协助更改名字,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川航作为航空,应当积极配合消费者的合理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条款的拒绝消费者的请求。

川航的条款也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自己意思表示为对方民事行为,对方表示意思表示的,合同即为成立。当事人一方以自己意思表示为对方民事行为,对方未表示意思表示的,合同不成立。在这个事件中,消费者已经完成了预订机票的程序,与川航形成了合同关系。川航以消费者的名字书写错误为由,拒绝更改名字并承担费用,这显然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

川航订票写错名字遭遇条款的事件,暴露了消费者在航空旅行服务时,面临的条款问题。消费者的权益在法律上受到保护,不应受到不公正待遇。川航作为航空,应当积极配合消费者的合理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机票时,也应注意自己的姓名书写,避免出现类似的失误。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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