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的法律界定与司法实践

作者:青纱挽妆! |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保健品市场呈现快速态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健康问题的关注和信任心理,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手段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案例,对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的法律界定与打击方式进行系统分析。

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的法律概述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行为应当按照以下罪名进行定性处理:

1.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

如果涉案保健品属于假冒他人商标或具有其他显着标识的产品,且经鉴定为不合格产品,则应以本罪论处。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通常会伪造知名品牌或者监管部门认可的文号,使消费者误认为是正规产品。

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的法律界定与司法实践 图1

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的法律界定与司法实践 图1

2. 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条)

当行为人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夸大或虚构产品功效的广告时,符合本罪构成要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虚假广告往往与诈骗犯罪具有密切关联性。

3. 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

若涉案主体以提供"健障"名义,通过发展下线、层级计酬等吸收资金,则可能触犯本罪规定。这在近年来的一些非法传销案件中较为常见。

4. 普通诈骗罪(刑法第26条)

上述行为如果不符合特殊罪名的构成要件,则可以通过普通诈骗罪进行定罪处罚。这类案件通常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专家讲座""亲情服务"等手段骗取老年人信任。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利用"专家"形象实施诈骗

2023年,警方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50万元的保健品诈骗案。本案中,犯罪团伙虚构了多位"知名健康专家"和"医学教授"形象,在多地老年活动中心组织"健康讲座"。通过夸大产品功效、制造"抢购氛围"等,诱导老年人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普通保健食品。

案例二:以免费赠送为诱饵实施诈骗

诈骗团伙以"0元购买保健品"和免费赠送鸡蛋、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加会销活动。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亲情服务""一对一"等取得老年人信任,进而高价推销劣质产品。

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的法律界定与司法实践 图2

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的法律界定与司法实践 图2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法律适用

1. 消费者识别风险的途径

确认产品批准文号: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网站查询产品批号真伪;

谨慎对待"特效"宣传:避免被"包治百病""快速见效"等不实广告误导;

选择正规渠道:优先考虑大型商场、连锁药店等有质量保证的经销场所。

2. 法律适用中的难点与突破

犯罪手段隐蔽性较强:犯罪分子通常利用老年人信息获取能力较弱的特点,设计复杂的诈骗话术;

证据收集难度大:由于涉案金额往往分散于多个被害人,固定电子证据成为关键;

司法打击力度有待加强: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专门针对保健品领域欺诈的罪名,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

构建综合治理机制

1.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行政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

2. 强化行业自律建设

消费品协会等组织应发挥自我监管作用,建立保健品行业的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

3.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发布典型案例等,帮助老年群体识别常见诈骗手段。

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不仅侵害了老年人的财产安全,更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司法实践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大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构建起全方位的风险防范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保健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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