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作者:南栀北辰 |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其保护问题备受关注。在商标注册领域,一些经营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采取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背景下,如何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成为法学界和实务部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交叉视角出发,重点探讨以下问题:其一,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其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现有条款在规制恶意注册行为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是什么?如何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虽然分属不同的法律部门,但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具有共同的目标。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解决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实施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商标法则侧重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

两部法律在调整范围和保护对象上存在交叉领域。在商标抢注、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等行为中,既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也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权利人可以选择依据商标法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寻求救济。

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图1

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图1

在司法实践中,“请求权竞合”现象较为常见。具体表现为:同一行为可能损害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这就要求法官准确适用法律条款,作出符合个案事实的合理裁判。

恶意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与危害

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种是以抢注驰名商标、“做大做强”为目标的批量注册行为;

第二种是专门模仿他人核心商标并附加细微差异的“傍大牌”行为;

第三种是通过虚假转让、虚构使用意图等方式规避商标审查制度的行为。

这些行为的危害性不容忽视。恶意注册不仅挤占了正当经营者的合理预期权益,还可能导致市场混淆,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严重的是,这种不良风气会助长投机主义,在全社会形成错误的价值导向。

现有法律对于商标恶意注册规制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具体表现在:

《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现有的行政查处标准和司法裁判尺度不够统一;

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有限,权利人维权成本较高。

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图2

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图2

完善我国商标恶意注册规制的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其一,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层面,应当细化有关虚假宣传、商业混淆等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可以考虑增设专门条款,明确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在商标审查环节,需要进一步优化审查程序,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查标准。可以通过引入"明显攀附意图"的判断因素,提高对恶意申请的识别能力。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统一裁判标准,准确适用法律条文。要特别注意防止过度保护或选择性执法问题,确保裁判结果公平合理。

在社会层面需要形成良性互动,构建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工商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主体应当共同发力,培育尊重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实践中的积极探索。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有效衔接,可以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框架。未来的发展方向,应当是构建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全文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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