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二选一:法律界定与实务应对

作者:念你南笙 |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竞争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永恒主题。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些企业在追求市场份额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二选一”行为因其隐蔽性、复杂性和危害性而备受关注。从法律实务角度出发,深入解析“不正当竞争二选一”,并探讨其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应对策略。

不正当竞争二选一的概念与特征

“二选一”,是指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通过滥用自身优势地位,要求交易相对人不得与其竞争对手开展业务往来,或是在与该经营者时必须接受其他不合理条件。这种行为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限制竞争手段,其核心在于强制交易相对人在两个选项中做出选择:要么放弃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要么终止与该强者的关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二选一”行为的认定需符合以下要件:

不正当竞争二选一:法律界定与实务应对 图1

不正当竞争二选一:法律界定与实务应对 图1

1. 行为主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或相当程度的市场竞争优势

2. 行为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和限定交易的效果

3. 影响了相关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机会

从实务案例来看,“二选一”行为通常伴随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些电商平台要求入驻商家只能在平台与自营业务之间“二选一”,这种行为不仅限制了中小企业的选择自由,还可能导致市场集中度的不合理提高。

不正当竞争二选一行使的表现形式

1. 限定交易对象

- 强制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的服务提供者进行交易

- 或要求交易相对人不得与特定竞争对手开展业务往来

2. 附加不合理条件

- 将核心交易条款与其他不合理义务绑定

- 以优惠补贴为诱饵,迫使交易相对人接受不合理的排他性条款

3. 歧视性待遇

- 对不同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化交易规则

- 在技术接入、数据共享等方面设置障碍

4. 滥用技术与平台优势

- 利用算法推荐、搜索排序等技术手段限制竞争对手的可见性

不正当竞争二选一:法律界定与实务应对 图2

不正当竞争二选一:法律界定与实务应对 图2

- 通过系统接口限制等方式阻碍其他平台服务的正常运行

当前,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二选一”行为呈现出线上线下融合的新特点。些互联网平台利用其生态系统优势,将“二选一”嵌入到数据调用、用户认证等多环节中,使排他性限制更加隐蔽和复杂。

“二选一”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

1. 市场支配地位的判定

- 市场份额占比是核心指标

- 考察市场进入障碍、依赖程度等因素

2. 行为强制性的审查

- 要求相对人必须选择特定交易对象

- 是否存在不合理的选择限制

3. 竞争效果的评估

- 是否削弱了市场竞争活力

- 是否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

4. 个案特殊性考量

- 行业特点与市场结构

- 企业商业模式的正当需求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在知名电商平台诉商家案中,法院考虑到平台具有较高的市场支配地位,并且强制“二选一”行为显着限制了市场竞争,最终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应对“二选一”不正当竞争的实务策略

1. 加强合规管理

- 企业应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内控制度

- 定期开展合规培训和风险排查

2. 合理设置交易条款

- 避免制定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的条款

- 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 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

- 保障中小企业和创新企业的市场参与机会

- 采取多元化模式

4. 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 受害企业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 经济损失较大的可提起民事诉讼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应对“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持续创新监管思路。一方面要严格执法,也要为企业留出合理的创新发展空间。

“二选一”作为新型不正当竞争手段,已经成为制约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其危害性不仅体现在限制竞争上,更深层次的影响在于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创新活力。在未来实务中,需要继续深化对这一行为的研究和应对,也要探索更具前瞻性的监管对策,在促进创新发展与维护市场竞争之间寻求平衡。

数字经济时代呼唤更加完善的法律规制体系,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起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企业而言,合规经营才是可持续发展的王道;而对于监管部门,则需要不断提升执法效能,确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效实施。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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