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简介
立法背景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市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建设,我国政府对《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新不正当竞争法》)。
新《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1. 总则
新《不正当竞争法》总则共有五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1)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新《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法。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新《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采取与他人串通、发布虚假商业广告、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等手段,误导消费者,损害他人商誉或者败坏他人商品声誉的行为。
(3)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简介 图1
新《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竞争、自愿平等、诚信守约、打击串通和损害赔偿。
2. 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新《不正当竞争法》共分为五章,分别是: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
(1)不正当竞争行为
章总则规定了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本章不适用。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①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采用虚假的商业宣传、引人误解的商业信息,或者虚假的商业广告,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价格、销售数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他人商誉或者败坏他人商品声誉的;
②经营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③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2)反不正当竞争措施
反不正当竞争措施主要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在遭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时,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
①请求停止侵害,消除障碍,排除妨害;
②请求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③赔礼道歉;
④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补救措施。
(3)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①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经营工具、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按其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在执行完毕后,依法承担信用修复、赔偿损失等责任。
3. 附则
附则规定了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施行日期、历史规定和解释权等问题。
新《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特点
1. 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强化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新《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增加了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如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发布虚假商业广告等,并加大对这些行为的处罚力度。
2. 强化对公平竞争的保障,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新《不正当竞争法》增加了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公平竞争的内容,如不得采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3. 明确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加大违法行为的成本。新《不正当竞争法》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增加了惩罚力度,如罚款金额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等,规定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强化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新《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新《不正当竞争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建设,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不正当竞争法》,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