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及手册:为您守护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用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专门法律。自1993年起实施以来,该法对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至关重要。本手册旨在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障以及维权途径等方面的知识,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基本原则
1. 平等保护原则:消费者在、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与经营者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接受教育的权利等。
2. 自愿原则:消费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自愿发表意见,并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予以拒绝。
3. 公平原则:消费者在、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 依法治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当依法进行,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消费者权益保障
1.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 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品种、价格等。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使用暴力、恐吓、欺诈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影响消费者的选择。
3.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享有公平的交易条件。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及手册:为您守护权益 图1
4.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应当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保障,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消费者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5. 接受教育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得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性能、产地等方面的真实信息,有权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提出评价、批评的权利。
维权途径
1. 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
2. 请求赔偿: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申请仲裁: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公正、公平地裁决纠纷。
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不成,或者仲裁机构裁决不满意的,可以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当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维权意识,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经营者也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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