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构成虚假宣传的決定书》

作者:挽长情 |

虚假宣传决定书是指广告宣传中使用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内容,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效果、用途、范围、数量、价格等方面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描述,误导消费者,造成消费者信赖上的误解,从而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和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以下是不构成虚假宣传决定书的一些常见情况:

1. 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如果广告中的宣传内容与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情况不符,且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广告中宣传某种商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但并没有相关证据支持,或者该商品只是一种普通的保健品,却被宣传为能够治疗疾病,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虚假宣传。

2. 夸大宣传:如果广告中夸大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效果、用途等方面,误导消费者,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广告中宣传某种商品能够在短短几秒钟内消除某种疾病,或者能够为消费者节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这种夸大宣传可能会误导消费者,造成消费者信赖上的误解,从而构成虚假宣传。

《关于不构成虚假宣传的決定书》 图2

《关于不构成虚假宣传的決定书》 图2

3. 引用虚假或者误导性的数据:如果广告中引用了虚假或者误导性的数据,如宣传某种商品的能耗比同类产品低30%,或者宣传某种服务的成功率达到了90%,这种情况下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因为这些数据没有经过严格的验证和核实,可能会误导消费者,造成消费者信赖上的误解。

4. 利用公众人物进行宣传:如果广告中利用公众人物进行宣传,且没有经过公众人物的本人同意,或者公众人物并没有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和核实,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某位明星代言了一种产品,广告中宣传该产品的质量、性能、效果等方面与实际情况不符,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5. 宣传内容不明确:如果广告中的宣传内容不明确,或者没有充分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情况,可能会误导消费者,从而构成虚假宣传。,广告中宣传某种商品具有多种功能,但没有明确说明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或者广告中宣传某种服务的流程和效果,但没有充分说明实施时间和所需费用等,这些情况都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决定书是指广告中使用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内容,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效果、用途、范围、数量、价格等方面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描述,误导消费者,造成消费者信赖上的误解,从而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和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如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夸大宣传,引用虚假或者误导性的数据,利用公众人物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不明确等,都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决定书。

《关于不构成虚假宣传的決定书》图1

《关于不构成虚假宣传的決定书》图1

关于不构成虚假宣传的決定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许多企业为了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宣传推广,其中包括虚假宣传。虚假宣传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我国政府加大了对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的宣传行为。《关于不构成虚假宣传的決定书》就是针对虚假宣传行为的一种具体管理手段。

定义和分类

虚假宣传是指在宣传过程中,故意歪曲事实、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达到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目的。根据虚假宣传的不同形式,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 商品描述不实类:企业在宣传商品时,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进行虚假描述,使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认识。

2. 广告宣传类:企业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对商品的质量、性能、功能等方面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3. 销售行为类: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采取虚假折扣、虚构价格、夸大优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

4. 网络宣传类:企业在网络宣传过程中,通过虚假图片、视频、文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法律依据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百一十四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并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广告活动的基本规则,包括真实性、合法性、正当性等。《关于严格规范面向公众场合的广告活动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了广告活动的基本规则,包括真实性、合法性、正当性等。

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

对于虚假宣传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

1. 停止侵害:企业应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消除对消费者的误导。

2. 赔偿损失:企业应赔偿因虚假宣传行为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包括购买商品的价款、运输费用等。

3. 罚款:根据虚假宣传的性质、情节等因素,企业应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的数额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 信用记录:相关管理部门应对虚假宣传行为的企业进行信用记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以示警告。

《关于不构成虚假宣传的決定书》是我国针对虚假宣传行为的一种具体管理手段。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也要提高自身的辨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场经济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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