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管理条例》修订案公布
不正当竞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本《条例》适用于在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交易、经营活动等方面 的经营者。
条 目的和原则
为了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竞争平等、知识产权保护等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主体
本《条例》适用于在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交易、经营活动等方面的经营者。
下列行为不得正当竞争:
(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四)仿冒他人的商业名称、标志、包装等,或者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标志、包装等,造成消费者混淆的;
(五)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的;
《不正当竞争管理条例》修订案公布 图2
(六)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条 不正当竞争行为分类
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以下几种:
(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四)仿冒他人的商业名称、标志、包装等,或者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标志、包装等,造成消费者混淆的;
(五)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的;
(六)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条 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警告、罚款;
(二)没收违法所得;
(三)销毁侵权商品、专用标志、包装等;
(四)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广告经营许可证等。
第五条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奖励
对下列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奖励:
(一)向有关部门提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二)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
第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不依法参加工商登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有关规定的;
(二)不如实报告自己的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经营地址的;
(三)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发布广告的;
(四)不依法履行反不正当竞争义务的。
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处理
本《条例》所称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竞争行为。
对本《条例》执行中的争议,可以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施行日期和修订
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根据《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条例》将予以修改。
不正当竞争管理条例
2023年1月1日
《不正当竞争管理条例》修订案公布图1
近日,政府公布了一份关于修订《不正当竞争管理条例》的案。该案旨在加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
修订案的主要内容
1. 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和范围。修订案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商业秘密泄露、商业诽谤、商业混淆、不正当竞争广告、虚假商业宣传等。
2. 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修订案将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五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诽谤的行为、商业混淆的行为、不正当竞争广告的行为。
3. 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方式和幅度的原则。修订案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方式和幅度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相适应。明确了罚款的的上限和倍数。
4. 增加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预防措施。修订案规定,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包括加强执法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宣传教育等。
修订案的背景和意义
1. 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增多,对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造成了严重影响。原《不正当竞争管理条例》制定于2007年,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需要,因此有必要进行修订。
2. 意义。修订案的公布,对于加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案的实施和监督
1. 实施。修订案的实施,应当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2. 监督。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