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暂行办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推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城市化进程加速,工业发展等诸多因素对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为此,环境保护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暂行办法》等,以期达到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暂行办法》共分为五章,包括总则、排放标准、排放许可、污染源管理、监管措施等内容。
章总则规定了本办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目的和依据等内容。本办法适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其目的是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本办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暂行办法》 图1
排放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 national standards、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三个等级。国家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指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改善。
排放许可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许可制度。排放许可是指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实施严格的许可管理,以确保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保护环境质量。排放许可分为三种类型,包括工业源排放许可、移动源排放许可和集中式排放许可。工业源排放许可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过程,移动源排放许可适用于交通工具、建筑施工等移动源的排放,集中式排放许可适用于大气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和排放。
污染源管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的污染源管理制度。污染源管理是指对大气污染物的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污染源的监测、评估、许可、处罚等内容。污染源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降低环境污染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