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概述:分类与要求

作者:太酷不给撩 |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水资源问题日益突出,水污染问题逐渐成为制约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为了加强水污染防治,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旨在规范水污染物的排放行为,保障水环境质量。对这些标准进行概述,包括分类与要求,以期为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参考。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分类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 pollutant类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化学需氧量(COD)污染物排放标准,另一类是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概述:分类与要求 图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概述:分类与要求 图1

化学需氧量(COD)是指水中有机物经过化学反应所需氧气的量。COD是衡量水中有机物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其值越高,说明水体中有机物污染越严重。我国《水和废水监测标准》(GB/T 18218-2002)对COD的排放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排放的COD浓度均应小于或等于100mg/L。

2. 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标准

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对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加以控制,确保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预定的排放总量。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对其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有关内容进行监测,确保其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控制指标。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1. 工业废水排放要求

(1)各类工业废水应按照《工业废水排放标准》(GB/T 19974-2002)的要求进行处理,确保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降低到最小。

(2)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应按照《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标准》(GB/T 19975-2001)的要求进行处理,其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应小于或等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控制指标。

(3)产生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应按照《有毒有害废水排放标准》(GB/T 16291-2008)的要求进行处理,确保其对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

2. 生活污水排放要求

生活污水应按照《生活污水排放标准》(GB/T 18918-2002)的要求进行处理,确保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降低到最小。生活污水中应严格控制SS、BOD、COD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3. 河流、湖泊等天然水体排放要求

河流、湖泊等天然水体排放的污染物应按照《河流水质标准》(GB/T 50338-2002)和《湖泊水质标准》(GB/T 16001-1995)的要求进行处理,确保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降低到最小。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水生态安全和保障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概述,本文旨在为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参考,以便更好地执行和实施这些标准,加强水污染防治,促进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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