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定汽车噪音扰民管理法,有效治理城市噪音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噪音扰民管理法
汽车噪音扰民现象近年来在城市中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为有效治理城市噪音污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汽车噪音扰民管理法。
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区域内的汽车噪音扰民行为。
第二条 管理目标
本办法旨在规范汽车噪音扰民行为,减少城市噪音污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管则
本办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管理职责
(一)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汽车噪音扰民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我国制定汽车噪音扰民管理法,有效治理城市噪音污染 图1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噪音扰民行为的交通管理。
(三)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汽车噪音扰民行为的环保管理。
(四)城市规划部门负责城市噪音规划和管理。
(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协助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汽车噪音扰民行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噪音标准
(一)汽车噪音扰民行为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二)城市规划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制定城市噪音规划,明确汽车噪音扰民行为的管理要求。
第六条 噪音监测
(一)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汽车噪音扰民行为监测系统,对汽车噪音扰民行为进行监测和评估。
(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汽车噪音扰民行为监测方案,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率等内容。
第七条 噪音治理
(一)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制定汽车噪音扰民行为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治理期限等内容。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汽车噪音扰民行为的交通管理,依法对汽车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
(三)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汽车噪音扰民行为进行环保管理,依法对汽车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
(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汽车噪音扰民行为的治理工作。
第八条 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1. 在禁止鸣喇叭的地点鸣喇叭的;
2. 汽车在城市道路上鸣喇叭的;
3. 汽车在居民区附近鸣喇叭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1. 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汽车不符合国家噪音标准的;
2. 违反国家规定,在汽车使用过程中未采取降低噪音的措施的;
3. 违反国家规定,在汽车维修、保养过程中未采取减少噪音的措施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依法予以劝阻、制止:
1. 汽车鸣喇叭的;
2. 利用汽车制造噪音的;
3. 拒绝、阻碍汽车噪音扰民行为治理工作的。
第九条 法律适用
本办法中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如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汽车噪音扰民现象是城市噪音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为有效治理城市噪音污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汽车噪音扰民管理法,对汽车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治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