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夜间噪音扰民规定:严查严管,保障市民生活质量
襄阳市夜间噪音扰民规定:严查严管,保障市民生活质量
襄阳市夜间噪音扰民规定:严查严管,保障市民生活质量 图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夜晚越来越繁华,各种娱乐活动也日益丰富。,夜间噪音扰民问题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市民的休息和生活质量。为此,襄阳市政府决定对夜间噪音扰民进行严查严管,保障市民生活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襄阳市政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条 definitions
本规定所称夜间噪音是指在夜间22点至次日7点之间,在居民区、商业区和其他噪声敏感区域产生的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声音。
第二条 管理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襄阳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单位、个人和有关的组织。
第三条 管理目标
通过严查严管夜间噪音扰民行为,保障市民的休息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 管理措施
(一) 禁止夜间施工。除抢修、抢建等特殊情况下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夜间进行施工。
(二) 禁止夜间娱乐活动。除夜市、酒吧、夜总会、KTV等特殊情况下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夜间从事娱乐活动。
(三) 加强噪声监测。襄阳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当加强对夜间噪声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噪声污染状况信息。
(四) 强化噪声管理。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夜间噪声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夜间噪音扰民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自我管理意识。
第五条 法律责任
(一) 违反本规定的,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
(二) 单位、个人有本规定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