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夜间噪音扰民规定:严查严管,保障市民生活质量

作者:三分温柔 |

襄阳市夜间噪音扰民规定:严查严管,保障市民生活质量

襄阳市夜间噪音扰民规定:严查严管,保障市民生活质量 图1

襄阳市夜间噪音扰民规定:严查严管,保障市民生活质量 图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夜晚越来越繁华,各种娱乐活动也日益丰富。,夜间噪音扰民问题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市民的休息和生活质量。为此,襄阳市政府决定对夜间噪音扰民进行严查严管,保障市民生活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襄阳市政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条 definitions

本规定所称夜间噪音是指在夜间22点至次日7点之间,在居民区、商业区和其他噪声敏感区域产生的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声音。

第二条 管理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襄阳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单位、个人和有关的组织。

第三条 管理目标

通过严查严管夜间噪音扰民行为,保障市民的休息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 管理措施

(一) 禁止夜间施工。除抢修、抢建等特殊情况下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夜间进行施工。

(二) 禁止夜间娱乐活动。除夜市、酒吧、夜总会、KTV等特殊情况下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夜间从事娱乐活动。

(三) 加强噪声监测。襄阳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当加强对夜间噪声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噪声污染状况信息。

(四) 强化噪声管理。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夜间噪声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夜间噪音扰民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自我管理意识。

第五条 法律责任

(一) 违反本规定的,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

(二) 单位、个人有本规定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侵权责任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