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法律框架与实践探索

作者:顾你北凉 |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下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地下水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历史原因和人为因素,天津市地下水面临着严重的污染威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基础,结合《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探讨天津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执行与监督等问题。

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法律框架

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设计,其核心在于规范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的排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排放污染物。

具体到天津市,市人大会于20年修订并通过了《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向地下水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水污染排放标准。”《条例》第五十二条还强调,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天津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法律框架与实践探索 图1

天津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法律框架与实践探索 图1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作为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具体执行。2022年,市环保局联合水务集团启动了“津河守护计划”,通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实施动态监管措施,切实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控水平。

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天津市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主要遵循国家标准和地方需求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水环境特点和水质要求,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性法规。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环科院”)是地方性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起单位。2018年,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市环科院会同南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对全市地下水污染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并结合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相关指导原则,提出了适用于天津市地下水污染特点的排放限值。

在具体指标制定方面,天津市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涵盖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重金属含量等多个关键因素。针对工业集聚区的高耗水行业,《条例》特别规定了更严格的排放要求,COD排放限值不得高于国家标准的60%,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

市环保局定期对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评估和修订。2023年,结合最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市环保局联合市工信委等部门,对《天津市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新增了多项新型污染物的监测指标,并将执行标准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适用于不同规模的企业。

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与监督

天津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法律框架与实践探索 图2

天津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法律框架与实践探索 图2

有效的执行和监督是确保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得以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在天津市,市环保局通过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了对全市重点污染源的全天候监控。各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市环科院则提供技术支持和评估服务。

在具体实践中,市环保局每年都会组织全市范围内的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2021年的“净空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检查企业30余家次,查处违法排放行为58起。针对部分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市环科院还会不定期开展专项调查,并形成评估报告提交至市人大会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市在构建多元化环境治理体系方面也取得了显着成效。借助“津城环保”平台,公众可以实时查询企业排污信息和地下水水质状况。市环保局还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在2022年,通过这种方式收集到的有效线索就达到150余条。

典型实践案例

为了更好地理解天津市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效果,我们可以结合几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类是超标排放典型案例。2021年6月,位于津南区的一家化工企业因私设暗管偷排含重金属废水被依法查处。市环保局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处以50万元罚款,并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相关负责人张三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类是主动合规的典型企业。20年,坐落于北辰区的一家水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行业内率先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达到3亿元,改造完成后不仅实现了废水排放标准全面达标,每年还可回用中水70万吨,显着节约了水资源。

在“十四五”期间,天津市将继续深化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市环保局计划于2024年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源清单的编制,并在2025年底前建立起覆盖全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

与此市环科院也正在推进多项前沿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工作。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领域,市环科院已建成集在线监控、智能预警、决策支持于一体的“智慧环保”平台;在污染治理技术方面,重点围绕生物修复和化学氧化等领域开展研究,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果。

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预防和控制地下水污染的重要手段,在天津市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我们有理由相信天津市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将迈向更高水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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