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春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与实施》
山东春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针对山东省春季大气污染治理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指标。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在用的工业、生活和建筑领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与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排放标准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在用的工业、生活和建筑领域产生的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10、PM2.5)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与控制。
2. 排放标准数值
(1)一氧化碳:工业排放限值为8小时平均浓度不超过150mg/m ">《山东省春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与实施》 图2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